亦稱“丈夫民”。傳說中國名。在西方。其人皆男性。殷人王孟(一作王英)採藥至此絶糧,遂留,終身無妻,從背肋間産子二人,是爲丈夫民。其說始見於先秦。《山海經·大荒西經》:“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國。有桃山。有䖟山。有桂山。有于上山。有丈夫之國。”郭璞注:“其國無婦人也。”又《海外西經》:“丈夫國在維鳥北,其爲人衣冠帶劍。”郭璞注:“殷帝太戊使王孟採藥,從西王母至此,絶糧,不能進,食木實,衣木皮,終身無妻,而生二子,從形中出,其父即死,是爲丈夫民。”《淮南子·墬形訓》:“凡海外三十六國,自西北至西南方,有脩股民……女子民、丈夫民。”高誘注:“丈夫民……衣黄衣冠,帶劔,皆西方之國也。”《太平御覽》卷三百六十一引《玄中記》:“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採藥於西王母,至此絶糧,不能進,乃食木實,衣以木皮。終身無妻,產子二人,從背脅間出,其父則死,是爲丈夫民。去玉門二萬里。”又卷七百九十引《括地圖》與《玄中記》所言略同,“王英”作“王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