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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北京政府在上海设置的职官。
1913年9月袁世凯以大总统令公布《镇守使署条例》。次年7月,在上海设置镇守使署,署设镇守使,由大总统简任中将或少将一级的军事要员担任,不受江苏都督节制,直辖中央。经费由江苏都督公署按月分拨,临时特别经费则由中央另拨。
镇守使负绥靖地方责任。
署内设参谋1至2人,副官2人,均由陆军部委任。另设军需官、军医官、军法官各1人,书记2人。上海第一任镇守使为海军中将郑汝成。1915年11月该署改为松沪护军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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