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属地管辖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属地管辖 属地管辖territorial jurisdiction亦称“地域管辖”。涉外民事案件依其与一国领土的一定联系来确定管辖权,只要当事人或诉讼的标的物位于其境内,或者有关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发生在该国境内,该国就有管辖权。在现代国际经济贸易争议案件中,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属地管辖原则。根据诉讼主体与管辖国领土的联系来确定的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即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原告人向与被告人有关的国家法院提起诉讼。主要有两种情形:由被告人住所地国家的法院管辖,这是国际上所普遍承认和采用的原则;由被告人所在地国家的法院管辖,这是英、美等普遍法系国家所采取的一项地域管辖制度。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了地域管辖原则。如果被告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则依据国际上通行的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以及中国《民事诉讼法》总则中关于管辖原则的规定精神,中国法院当然有管辖权。 ☚ 司法管辖 地域管理 ☛ 属地管辖 属地管辖Territorial Jurisdiction亦称“地域管辖”、“领土管辖”。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依一定的地域因素而定。凡是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标的物位于一国领域内,或者引起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其领域内,该国都对此案件享有管辖权。属地管辖是国际私法上确定管辖权时普遍采用的原则。国际上确定属地管辖的标志有以下三种:(1)以当事人主要是被告的住所地为标志确定管辖权。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国家有: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英、美等少数国家从管辖权之基础是“实际控制”的理论出发,对地域管辖作了扩大解释,把被告的临时所在地也作为管辖的标志,但这种管辖原则有时不被外国承认。一些国家在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同时,还兼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以此作为“原告就被告”原则的补充。(2)以诉讼标的物或者被告财产所在地为标志确定管辖权。这里的被告财产是指与诉讼争议无关的财产,例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财产的,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以法律事实或者法律行为为标志确定管辖权。有关合同的诉讼,一般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关于侵权行为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 最密切联系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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