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室照明
居室有两个光源,即自然光和室内照明,自然光人们是无法把握的,而个人的居室设计中,窗户的大小方向也都是既定的。因此照明成为采光的主要设计内容。室内照明的设计,要满足照度、光质、视觉卫生、光源利用等光学性能,还要注意灯光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和室内气氛的明朗愉快。在艺术性方面要根据居室整体空间设计进行构思,确定灯光的布局形式、光源类型、灯具样式、配光方式,并与室内色彩、陈设风格相统一。同时要考虑到老年人的特点。一般老年人喜欢偏暖的色调,因为暖色能使人产生温暖的感觉,暖色光线使人感到亲切、温暖,能对人的情绪起鼓舞作用。老年人房间的照明一般不宜用光线强烈的直接照明,可用浅色的暖色灯光,以增加室内舒适祥和的气氛。室内灯光的照明亮度,须视房间面积及生活需要而定。日光灯的亮度一般是白炽灯的3倍,可主要考虑采用日光灯。采用顶式吊灯还可以在保证亮度的条件下使居室更加高雅。在固定位置读书、写作,可配置小的台灯或落地灯。看电视时,不宜将室内灯光全部关闭,而应在避开电视方向的位置设置一个度数小的灯、以防眼部疲劳。从一般的角度看,灯光亮度既要保证室内生活的需要和提高效率,又要不致引起人的精神疲惫。如在厨房,要考虑全屋内的亮度,以能够分辨食物的新鲜度和保证烹调火候的辨认为准。此外,对居室内的不同生活区和不同的生活要求,要安排不同的照度及灯式。例如,会客室的灯光应明亮,卧室的灯光则应暗些;会客室悬挂吊灯,卧室则安设床头壁灯。对视力不好的老人,要适当增加照明亮度,还要求吊灯不能过低,以免碰头。灯具不但有照明作用,而且在居室布置中具有较强的装饰效果。因此灯具造型的选择,线路及开关的安排,都要结合室内空间设计状况进行布置,在确保光照的条件下,力求简明活泼,新颖别致,不拘一格,富于艺术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