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平准股票公司
旧上海最早的买卖股票的机关。 1882年10月(清光绪八年九月)设立。资本规银10万两,分为1000股,每股100两,均为华商认购。 设董事数人,正副执事二人,综理公司一切事务。除正执事外,帐房、跑街、翻译、书记、庶务、学生等均须殷实保证,书立保单。 各种股票的市价,每日由公司公决,悬牌公布,并送登《申报》。买卖的手续,卖出买进均由公司给予发票,3个月后凭发票至公司扣还回佣十成之二。 门庄买卖则须订期限价,书立合同:定价到期,照限价兑进,不得毁议。如远处函托买卖而素不相识者,须先会定银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