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会一1691—1748清初官员。字元孚,号健馀,直隶博野(今属河北)人。雍正二年(1724年)进士,分工部学习,授主事,迁员外郎。出为襄阳知府,修隆中茅庐,表诸葛亮之功。后署荆州知府。雍正九年,调扬州知府,越两年升两淮盐运使。乾隆即位,加佥都御史衔,擢两淮盐政。翌年署河南巡抚,旋实授,在任内督导农户生产,并增订《洛学篇》,命州县立社学,宣扬理学。后授左副都御史,寻以母忧去职。再起为工部侍郎督江苏学政。乾隆十三年(1748年)卒于松江。其人通经史,治理学,著有《抚豫条教》、《健馀先生文集》等。 ☚ 果堂文录 健余先生文集 ☛ 尹会一 尹会一1691—1748清代禁鸦片的提倡者。字元孚。号健余。直隶博野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历任襄阳府、扬州府知府、河南巡抚、工部侍郎、吏部右侍郎等职。在其乾隆二年(1737)所上的《陈农桑四事折》中, 反映出他的重农思想。乾隆三年以后, 多次奏议禁止鸦片输入中国, 是清代最早提出禁烟思想的代表人物,故负盛名于当时。 ☚ 兰鼎元 阿桂 ☛ 尹会一1691—1748字元孚,号健余。清直隶博野(在今河北)人。雍正进士,累官河南巡抚。乾隆初,所奏《陈农桑四事折》和《禁止跴折》,均有名于一时。四年(1739),黄河、沁水共涨,濒河州县成灾,他定赈恤规则十六条,以是灾民无一离河南境者。后授工部侍郎督江苏学政。有《近思录》、《北学编》、《抚豫条教》、《从宜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