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尚书引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尚书引义 借《尚书》之义发挥己见的思想著作。六卷。明清间王夫之撰。成书于清康熙二年(1663年)。(撰者事迹参见“《船山遗书》”条)。 该书以《尚书》卷次为序,借引申古文《尚书》之义,发挥自己的政治、哲学、文学观点。以议论形式为主,各篇独立,互不相属,但有联系。 第一卷论《尧典》二篇,《舜典》四篇,《大禹谟》二篇,《皋陶谟》一篇,《益稷》一篇。第二卷论《禹贡》、《甘誓》、《胤征》各一篇。第三卷论《仲虺之诰》、《汤诰》、《感有一德》、《高宗肜日》、《微子》各一篇,《太甲》、《说命》各两篇。第四卷论《泰誓》三篇,《洪范》四篇,《成武》、《旅獒》各一篇。第五卷论《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君奭》、《多士》、《立政》、《周官》各一篇,《多方》两篇。第六卷论《君陈》、《顾命》、《毕命》、《冏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各一篇。 一、在政治方面,王夫之主要论述了“古之帝王,顾大位之将有托也,或命相而试以功,或立子而豫以教”。即论述“命相”的重要性。同时借文王不置相的后患,讥讽明代自朱元璋开始就未设丞相,数传之后,大权旁移,终归亡国的事实。实际是把明代之亡的历史原因归于不设相。他所用的历史依据是“尧在位七十载未有相,变也”。另外王夫之还斥责严刑峻法和恢复肉刑之害,并详论五刑五罚之惨。他说:“五刑之用,性命以残,支体以折,痛楚以剧,而为之名曰‘象’,岂圣人之忍于戕人而徒丑其象哉?”实际是痛斥明代过重于刑罚,摧残人民,以批判明代之政治。其他还有:责张璁、桂萼赖宠逢君;加罪光时亨陷君误国;讽永明王不宜专居肇庆,惮赵桂林等分别借以“论高宗丰昵”、“论平王东迁”和“论周公营建洛都,谓欲安商民反侧”而论述的。 二、在哲学方面,该书评《尧典》中的“钦”、“明”论,借以排斥王氏的“良知”说,评《舜典》中的“玄德”论,则实为辟老子的“玄旨”论。论“人心”、“道心”的主旨,是证实释氏的“明心见性”之误;论“聪明明威”的目的,是破吕不韦的《月令》和刘向等人的《五行传》;论洪范的《九畴》是在于贬低蔡氏之数学;论“知之非艰行之为艰”,揭露朱、陆(朱熹、陆九渊)学术之短。作者自己的哲学思想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如反对陆九渊、王守仁等“吾心即是宇宙”,“心外无物”的宇宙观,利用“能”与“所”之概念,阐述自己对主观和客观之间的关系的见解。他认为,主观意识完全由客观现象引起,只有符合客观现实的认识,才是正确的。该书在论述“知”、“行”关系时,与程朱陆王的“知行合一”、“知先行后”的观点完全相反,认为不论是“知行合一”或“知先行后”,其实质都是“离行以为知”,建立自己的“行先知后”、“行可兼知,知不可兼行”的行、知观。该书认为,行是知的基础,知不能脱离行也不能代替行。该书还指责王弼、韩愈、苏轼、陆九渊、王守仁等人的认识方法是“浮以求明”。认为他们的所谓“自己已认识了世界”,实际是在“根本不去严肃认真地研究和考察客观事物的规律性”的情况下得到的结论。书中说:“杨雄、关朗、王弼、何晏、韩愈、苏轼之徒,日猖狂于天下,而张子韶、陆子静、王伯安,窃浮屠之邪见,以乱圣学。为其徒者,弗妨以其耽酒嗜色、渔利赖宠之身,荡闲蔑耻,而自矜妙语。呜呼!求‘明’之害,尤烈于不‘明’,亦至此哉!” 三、在文学方面,该书论述的内容不太多。主要是用哲学观点,以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原则,论述文学的内容与形式、格式、体裁与要领之相互关系,嘲笑韩愈的文章干瘪、贫乏、无内容,认为这样的文章毫无效法之必要。 《尚书引义》代表了王夫之的成熟思想,丰富了中国史学、政治学、哲学及文学内容,具有较明显的辩证法思想。现多数学者认为,该书的思想内容是唯物主义的,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尚书引义》最早由其子王敔收入《船山遗书》中,现有曾氏本和金陵本。一九六二年中华书局重新校点了《船山遗书》金陵本,一九七六年据金陵本重版印行单行本。 尚书引义明清之际王夫之著。凡6卷。1~2卷论《虞夏书》,3卷论《商书》,4—6卷论《周书》。是一部引申《尚书》中思想借以阐发作者的理论观点的著作。作于1663年,后收入金陵本《船山遗书》。1962年和1976年中华书局分别出版点校本。书中认为人性离不开生理基础,而自然欲望则是人性的表现。“故五色、五声、五味者,性之显也”(《顾命》),“夫其为性之所显,则与仁、义、礼、智相互为体”(卷三)。据此而反对存理灭欲说,“夫欲无色,则无如无目;欲无声,则无如无耳;欲无味,则无如无口”(同上书),是对生命的否定。但亦不主张放纵情欲,而强调道德威仪对自然情欲的节制,“威仪者,礼之昭也……其相为用也,则色、声、味之品节也。”(《顾命》)且认为人性作为天地气化的产物,是一个“日生而日成”(《太甲二》)的过程。这不仅表现为它自身的“气化流行”的自然发展,亦表现为由习行所带来的变化,即“习与性成”(同上书)。由此而提倡自强不息,培养至善的人性,“是以君子自强不息,日乾夕惕,而择之,守之,以养性也”(卷三)。在义利关系问题上,认为二者都是人类生活所不可缺少的,“立人之道日义,生人之用曰利”(《禹贡》)。但强调礼义是利的基础,“食色者,礼之所丽也;利者,民之依也。辨之于毫厘而使当其则者,德之凝也,治之实也。”(《尧典一》)亦提出“利义之际,其为别也大;利害之际,其相因也微”。(卷二)。“以义为利则凡利皆义”,“义之必利,而利之非可以利”;“以利为利则利皆必害”,“利之必害,而害之不足以为害”(同上书)。是故,“出义入利,人道不立;出利入害,人用不生”(《禹贡》)。进而提倡“生以载义”、“义以立生”的人生观,强调生命之可贵在于其体现高尚的道德原则。“将贵其生,生非不可贵也;将舍其生,生非不可舍也……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大诰》)。重视道德教化,并提出礼、乐、刑并用的教化思想。“先王之教,以正天下之志者,礼也。礼之既设,其小人恒佚于礼之外,则辅礼以刑;其君子或困于礼之中,则达礼以乐。”(《舜典三》)强调道德舆论的劝善惩恶作用,“功罪者,风化之原也……故正名之曰功,而天下趋之;正名之曰罪,而天下违之。”(《甘誓》)此外,该书还对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范畴和规范作了不少论述,但其主要精神仍未突破传统伦理道德。 尚书引义 尚书引义清代阐发《尚书》的哲学、政论著作。六卷。明清之际王夫之(生平见《张子正蒙注》条)著。全书合计五十篇,篇间不相连续,各有独立论题。内容为引申《古文尚书》中的某些观点以阐发自己的政治和哲学思想。 ☚ 周易外传 老子衍 ☛ 尚书引义六卷。清王夫之 (详见 《周易稗疏》)撰。夫之有《书经稗疏》,其诠释经文.多出新意。而《尚书引义》一书则进一步推衍其说。该书共分五十篇。其注多不拘于经文字句,而常常阐发其意旨,并取后代时事为之纠正。如论《尧典》“钦明”,则斥王守仁良知说;论《舜典》“玄德”,则斥老子玄旨。诸如此类,皆议论驰骋,颇根理要。夫之治经,往往借评论与引申其中的某些观点,来表明自己的主张,抨击现实的政治及某些错误的思想观点等。《尚书引义》一书,在阐发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特别是在“知行说”方面,有所贡献。对宋明理学与唯心主义的批判尤为有力。《尚书引义》一书,对先儒旧说不墨守,大胆提出己见,大多皆有所依据。当然,勿庸讳言,书中某些臆度、失误也是难免的。有清康熙二年 (1663)、二十八年 (1689)重订王嘉恺抄本,不分卷,今存湖南省博物馆;另有清抄本藏山西运城市图书馆;此外尚有《船山遗书》本。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出版王孝鱼点校本。 尚书引义 尚书引义书名。明末清初王夫之撰。6卷,卷1、卷2论《虞夏书》,凡13篇; 卷3论《商书》,凡10篇;卷4、5、6论《周书》,凡27篇; 合计50篇。书中通过阐释《尚书》经义,评史论政,抨击明代政治的弊端,主张社会改革,尤其在哲学上批判老庄、程朱、陆王之学和佛教的 “惟心惟识” 论,从朴素唯物主义角度阐明了 “能”(认识主体) 和“所” (认识对象) 的关系,提出 “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等命题,反对“离行以为知”,强调“行” 的重要性。每篇自有中心论点,各篇之间不相连属,故本书实为一部哲学、政治思想短篇论集。后收入《船山遗书》。 ☚ 左氏双忠集 宋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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