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券商管理
对经营证券发行、代理证券买卖和中介服务等证券经纪行业方面人员的监督管理。在证券市场上,证券的发行和买卖一般都是通过证券商进行。证券商作为中介人,对于沟通供求双方的资金流通,促进证券交易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对证券商的管理成为证券市场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证券商的管理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❶受理委托人委托买卖证券,必须是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可在该所交易市场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商。
❷证券商受理委托买卖证券,限于其公司本部营业机构及分支机构,或者经交易所批准的证券交易代理机构。
❸证券商必须认真履行名册登记。
❹证券商不得受理全权委托决定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信用方式证券买卖之委托。
❺证券商对委托人的名册登记和委托事项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泄漏。
❻委托人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立,证券商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至有效期结束。
❼证券商必须忠实地按委托人的要求买卖证券,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否则须负责赔偿。
❽证券商经营自营业务必须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