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营企业的工人监督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工人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分配实行监督的措施。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国有化的重要步骤。中国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工人监督开始于1952年的“五反”运动以后。在私人资本主义各行业和企业内部分别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增产节约委员会和工人监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通过这些组织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督、并推动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人监督组织在企业共产党组织或工会的领导下,与政法、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营经济各部门密切配合,监督资本家执行公私合同及所承担的国家生产任务; 防止和检举资本家的违法行为,保障国家法令的贯彻执行;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讨论和决定行业或企业的重要经济活动。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工人监督转向工人群众的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