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卢官名。汉魏时,高句丽国家机构的官职分为八等,此乃其一。又为诸部大人之官称。诸部可自行置官设治,规定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不置对卢。 对卢 对卢官名。高丽国置。丞相职。《资治通鉴·唐纪》:“高丽有对卢。”胡三省注: “《东夷传》: 高句骊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陈寿曰: 其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薛居正曰: 高丽官,其大者号大对卢,比一品,总知国事。对卢以下官,总11级。列置州县60余,大城置耨蕯,比都督;小城置运使,比刺史。” ☚ 队官 敦武校尉 ☛ 对卢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列为第三级,《北史》和《新唐书》等所记凡十二级王家官号中无其名,而有“大对卢”,为第一级。 对卢duì lú官名,东汉时高句丽置。《后汉书·东夷传》:"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