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寇㑺判讼田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寇㑺判讼田案 寇㑺判讼田案北魏孝庄帝永安元年(公元528年),寇㑺任司空府主簿之职,当时华州百姓史底与司徒杨椿为争夺一块田地打官司打到司空府。府中从长史以下官属,因杨椿位高势大,都说杨椿理直,要将这块土地判给杨椿。寇㑺说:“史底是个穷百姓,杨公横暴地抢夺了他的土地。你们如果要损不足而给有余,打算让我也赞同附和的话,我是不会从命的”。于是将这块田地判给了史底。孝庄帝听说此事后,对寇㑺的守正不挠大加赞许,赐帛百匹,拜为司马。 ☚ 赵邕拷掠阳氏叔父至死案 泉企判豪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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