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的暴力
指家庭内夫妻子女之间,与其他亲属之间粗暴,甚至互相伤害的行为。家庭内的暴力的发生产生于多种原因,如家庭成员之间互相产生强烈的厌恶;夫妻一方有外遇,急于弃旧从新;家庭成员中有精神病患者,未得到适当的医治;家庭成员中激烈的财产、房产、钱财纠纷;封建大家长、夫权思想;家庭以外的人的挑唆等。家庭中的暴力有两种表现:
❶精神上的折磨,如经常性的挖苦讽刺,言词污辱,漫骂等,给家庭成员的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摧残,甚至使之神精失常。
❷肉体上的伤害,表现为拳脚相加,或用器械伤害。施暴者常是毫无顾忌,对被虐者的身体不分部位地伤害,甚至故意伤害脆弱、敏感的部位。实行暴力者常表现为偏执狂,难以自控的施暴欲望。对家庭中施暴的成员不应多抱幻想,可以在其平静时好言相劝,或请妥贴的外人来劝诫,但首先在精神和身体方面要防备其伤害,尤其在无法慑服施暴者和自卫时。对于家庭成员中的精神病患者要尽早与精神病院联系治疗。对于暴虐成性的家庭成员也要尽早诉诸公安司法机关,无法平静地生活在一起就应决然分离,以免后果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