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宪法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宪法学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法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作为宪法学研究对象的宪法,是作为法的一个部门的宪法,所以不限于宪法典的本身。宪法学的任务主要是研究宪法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性。具体说来,宪法学研究的内容有:(1)宪法的起源和本质、类型和特点、内容和形式、发展和消亡过程; (2)宪法的具体规范、宪法规范的特点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中外宪法制度和宪法思想的比较及其发展的历史; (4)宪法同经济、政权以及其他法的部门的关系。根据各国宪法的规定,各个国家还有一系列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问题的法律,如国会组织法、选举法等,这些法律都属于宪法学研究的范围;在有的国家中,许多涉及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基本问题的习惯、判例,常具有宪法效力,也属于宪法学研究的范围;在许多国家的,权力机关通过的法案、法令,凡涉及国家生活中基本问题的,也属于宪法学研究的范围;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或政府通过的重要决议,涉及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的,以及在联邦制国家的,涉及州或共和国的基本制度的法律,这些也都属于宪法学研究的范围。宪法学研究的对象与政治学的对象有密切的联系,因为政治学是以国家及其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包括国家学说、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史等内容,它所研究的内容和宪法学有密切联系,但宪法学主要是从根本制度和原则方面来研究国家,而不是研究全部国家现象,所以它和政治学又有区别。 宪法学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部门之一。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内容包括: 宪法的起源和本质、类型和特点、内容和形式、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宪法的具体规范、宪法规范的特点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宪法制度和宪法思想; 宪法同经济、政权以及其他法的部门的关系等。 宪法学研究社会宪法现象的学科。法学的一个部门。主要研究宪法的概念、本质、类型、产生、发展、消亡、作用与保障,宪法所确认的各项原则和制度,宪法与经济、政权和其他法的关系等。分为资产阶级和马克思主义两大学派。两者最根本的分歧是:前者否认宪法的阶级性,把资产阶级宪法歪曲为全民意志的表现,后者强调宪法的阶级性,认为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前者认为宪法决定经济,后者承认宪法对经济有巨大反作用,但归根到底是经济基础决定宪法;前者认为宪法产生政权,后者承认宪法对政权有巨大反作用,但政权是产生宪法并保障宪法实施的。 宪法学宪法学 宪法学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法学的一门重要的分支学科。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宪法的起源和本质,类型和特点,内容和形式,发展和消亡过程;宪法的具体规范及其特点,以及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中外宪法制度和宪法思想的比较及其发展的历史;宪法同经济、政权及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宪法学是法学中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它是和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宪法同时产生的。资产阶级宪法学在反对封建专制思想、制度,论证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合理性的斗争中,做了大量工作,对宪法学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和唯心主义历史观,决定了资产阶级宪法学不可能弄清宪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使宪法学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锐利武器,在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规律等,从此,使宪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 宪法 宪法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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