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使司参议官差遣名。宣抚司高级幕僚,需有知州资序人充,官位与转运判官等。位次于参谋官(《宋会要·职官》41之29)。
简称❶宣参。《宋史·杨巨源传》:“召巨源转朝奉郎,与通判差遣,兼四川宣抚司参议官。……(辂)谓曰:‘宣参久渴,莫进杯酒?’巨源辞以不饮。”《金佗续编》卷10《令措置河北河东京东三路忠义军马省札》:“左承议郎、守司农少卿、差充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司参议官高颖。” ❷参议官。《要录》卷112绍兴七年七月丁卯:“上命参议官李若虚、统制官王贵诣江州,敦请飞依旧管军。”《北盟会编》卷178乙未:“朝廷札下宣抚参议官李若虚、统制王贵,同去敦请飞依旧管军。”《要录》卷106庚寅:“湖北京西宣抚司参议官李若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