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的数罪又称“实质数罪”。行为人以数个犯罪意思,实施数个犯罪行为,侵害数个直接客体,且符合数个犯罪构成要件。在各国的刑事立法中,其范围大致有三种情况: (1)行为人在判决宣告以前实行几个具有不同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 或是实行几个同种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但是这些行为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并有一定时间间隔的,均为数罪。(2)在判决宣告以后,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如又犯新罪,即与判决宣告前的罪合成数罪。(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即与前罪合成数罪。它与想象的数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的单复数,前者以数个行为构成数个罪名,后者是以一个行为触犯几个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