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宝源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宝源局 宝源局官署名。始置于明代,清代沿置。掌铸印发行货币。隶工部。《明史·食货志》: “太祖初 (公元1361年) 置宝源局于应天,铸 ‘大中通宝’ 钱,与历代钱兼行。以400文为1贯,40文为1两……初,宝源局钱铸‘京’ 字于背,后多不铸,民间无 ‘京’ 字者不行……”《清史稿·职官志》: “工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1人……右侍郎兼掌宝源局、鼓铸营缮……宝源局满汉监督各1人,大使2人,职视宝泉局。” ☚ 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 宝泉局 ☛ 宝源局 宝源局中国古代货币金融机构。明清两代由官方设立,专司钱币铸造。元顺帝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在应天府(南京)设立宝源局,铸造“大中通宝钱”,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在江西设置宝泉局,铸造五种大中通宝钱币。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颁布洪武通宝钱制,除京师、南京宝源局外,在各省设置宝泉局,铸造洪武通宝钱,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在北京设置宝源局,隶属工部,明熹宗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又在北京设立宝泉局。清代沿袭明制,在工部和户部分别设立宝源局和宝泉局,并在各省设立铸局。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规定每省只设一局,并统一将各省局的名称以“宝”字为首,次用本省一字如浙江的称“宝浙局”。各省设立的铸局存放增减频繁,先后设立的达五、六十所。至清光绪年间,仅存北京的宝源、宝泉两局,外省铸局相继停废。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宝源局裁撤。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宝泉局也被裁撤。 ☚ 钱桌 宝泉局 ☛ 宝源局 宝源局明清铸造钱币的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 ),朱元璋政权于应天府(治今南京)设立。明洪武十三年( 1380 )革去中书省,以造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成祖永乐年间( 1403—1424 ),北京亦置宝源局。清于顺治元年( 1644 )设置,隶属工部。设满、汉监督各一人, 掌监收铜、铅及铸钱等事。监督下设大使二人,由工部尚书在笔帖式内保送,三年更换一次。云南省岁解京铜一百万斤,归宝源局的三十三万三千斤;贵州省所解白铅一百七十万斤,归宝源局者二十六万四千斤。宝源局每年铸钱额,初为七十一卯,以六千二百四十九串二百七十六枚为一卯,后定为十二卯,共七万五千串。顺治初年定宝源局鼓铸之钱, 按卯报工部,交节慎库验收,以备发给各工程之用。雍正元年( 1723 )以后,每年搭放兵饷二万串。五年以后,工部每年留十万串,其余都交户部搭放兵饷。光绪( 1875—1908 )年间,宝源局所铸之钱尽数报解户部搭放兵饷。工部各项工程用钱,改由户部支领。宝源局于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撤。 ☚ 宝泉局 十、财经人物与经济史料 ☛ 宝源局 宝源局明清两代铸造钱币的机构。元顺帝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明太祖当时为吴国公)在应天府(今南京市)开始设立。明初,铸钱原由中书省担任,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中书省,制钱改由工部鼓铸。成祖迁都北京后也设宝源局,同设于应天府的宝源局并称南北两局,均隶属工部。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宝源局》:“虞衡司员外郎监督其事,所属有宝源局大使。国初鼓铸之事惟属工部,至天启二年始增宝泉局,其政属于户部,而工部之所铸者微矣。”清代承袭明代旧制。顺治元年(1644年),在北京设工部宝源局,所有设官职掌与户部宝泉大致相同。宝源局铸钱解交工部节慎库,专为发放工价之需, 自雍正二年(1724年)起亦搭发兵饷。雍正六年(1728年),仿照户部分厂之例,增设新厂。嘉庆年间,新旧二厂共有正炉25座、勤炉6座、俸炉7座,工匠约1000多人,规模只及宝泉局的一半。清代铸钱一直保持“户部铸二,工部铸一”的比例,但各朝定额增减频繁,常有变化。咸丰以后,宝源局鼓铸日益废驰,铸钱不多。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裁撤。 ☚ 官帖局 宝泉局 ☛ 宝源局 宝源局明清铸造钱币的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 (1361年) 朱元璋政权于应天府 (治今南京) 设立。明洪武十三年 (1380年) 革去中书省,以造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成祖永乐年间 (1403—1421年),北京亦置宝源局。清顺治元年 (1644年) 设宝源局,隶属工部,每年铸钱额,初为71卯 (以6249276枚为一卯),后定为12卯。光绪31年(1905年) 裁撤。 ☚ 宝泉局 制钱 ☛ 宝源局明清铸造钱币的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设宝源局,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后在各省皆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而严私铸之禁。成祖迁都北京亦设宝源局,与应天府宝源局称南北两局,均隶属工部。各省宝泉局则隶右布政司。天启二年(1622)在北京增设户部宝泉局。清顺治元年(1644)亦设户部宝泉局,铸钱充军饷;设工部宝源局,铸钱充工程需用。光绪三十一年(1905)和宣统二年(1910),宝源、宝泉两局先后裁撤。 宝源局明清工部所属的铸钱机构。掌监收铜铅及铸钱之事。清制设满、汉监督各一人,满员由宗人府、六部、步军统领衙门司员内选任,汉员由六部司员内选任,任期都是两年。其下有大使二人,由工部堂官在笔帖式内选任,任期三年;经承五人。局内组织分案房、兑房、钱房、算房、循环房等,分掌各项事务。宝源局每年铸钱额定七十一卯(以六千二百四十九串二百七十文为一卯),遇闰年则加铸四卯。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