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租”的对称。中国旧时缴纳地租的一种方式。地主出租土地给佃客或佃户时,都按土地面积计算,订立佃契,规定每年应收地租的确定数额。定租租额一般占总收获的50%左右,高的则达70—80%。
定租
亦称“定额租”、“额租”。征收实物地租的方式之一。农民按照租种土地的面积给地主缴纳契约规定的实物地租。租额通常占总收获物的五成左右,也有高达七成、八成者。定租是由分租发展而来。在定租形式下,地主不干预生产活动,佃农可以发挥独立经营的主动性。定租的交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定租呆交,即不问年成丰歉,都要按规定的租额交纳,又称“包租”、“铁板租”、“死租”。另一种是定租活交,若遇荒年歉收可酌量减租或缓交,减交的数额和缓交的年限由地主决定,又称“花租”、“软租”、“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