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 官僚买办资本商业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凭借国家政权和依靠帝国主义势力,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商业资本。在我国主要指1860年以后,清政府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北洋政府举办的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商业。抗日战争后,主要指蒋、宋、孔、陈四大家族聚积和垄断的商业资本。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所办的商业资本有限,大量的是1927年后,在国民政府实行金融垄断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们首先插手的是出口贸易,成立了贸易调整委员会。1936年先后垄断了钨、锑、锡的运销。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借口统制经济,实行多种物资的统购统销、公营专卖,独占丝茶、桐油、羊毛、猪鬃等的收购和出口,管制棉花、纱、布等的贸易。同时国民政府大官僚的私人商人也利用特权,投机垄断,发“国难财”。抗日战争后,他们又勾结美帝国主义,垄断了部分进口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没收官僚买办资本商业为国有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