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御史处
官署名。属都察院。又名 “稽察宗人府衙门”。清雍正五年 (1727) 设立。负责稽察宗人府的各项事务、特别是它的银库钱粮同籍。盛京将军领发的宗室、觉罗红白事银两数目也在宗室御史处的稽察范围之内。宗室御史处由十五道的宗室御史2人兼管,其中1人掌印、1人协理,属官有经承3人
官署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属都察院。以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协理,下设经承三人,掌稽察宗人府事务。其稽核内容,包括每月两次银库钱粮册籍的注销;每年春秋两季察核盛京将军颁发的宗室觉罗红白事银两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