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一道制万物反映道家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的命题。《鹖冠子·度万》:“守一道制万物者,法也。”“阴阳者,气之正也;天地者,形神之正也;圣人者,德之政也;法令者,四时之政也。”《泰鸿》:“法者,天地之正气也。用法不正,玄德不成。”都指出“道”与“法”皆源于客观的宇宙,“守一道”之“道”,即是作为普遍规律的“道”;“守一道”之“法”,亦即事物的一般法则。大凡天地运行,阴阳二气的周流变化,四时的更替代谢,都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道)的体现。《环流》:“圣人究道之情,惟道之法。”圣人是通晓一般规律的。然而,如上文所说,“圣人者,德之政也”。“德”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既指伦理道德,同时,“德”相对于普遍规律的“道”而言,又是指特殊;一般寓于特殊之中,“道”寓于“德”之中。故《环流》又云:“道德之法,万物取业,无形有兮,名曰大执。”圣人依据一般的规律,同时又看到“万物取业,无形有兮”的特殊性,从而以一般规律来指导“制万物”的具体实践。因此,所谓“守一道制万物”并非只讲一般而不讲特殊,亦并非只强调特殊性而否认一般原理的普遍意义,而是兼顾普遍与特殊两个方面,使一般与特殊相结合。否则,片面理解“守一道制万物”,就会造成《鹖冠子·度万》所说的“一义失此,万或乱彼,所失甚少,所害甚众”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