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常见病防治
学校常见病一般系指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某些常见病或身心缺陷,如屈光不正(主要为近视),脊柱弯曲异常,龋齿,沙眼,肠寄生虫病,传染性肝炎,结核病,神经衰弱,轻微脑功能障碍(M.B.D),以及学习、行为、语言障碍等等。最初无明显自觉症状,通常在健康检查时被发现。它不同程度地影响学生的健康和学习,因此必须进行积极预防。
首先应开展普查普治工作,由专业人员和校医、保健教师密切配合,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早治疗。沙眼普查最好每年1~2次;龋齿普查普治也应每年1次; 对15岁以上的青少年,应每年作胸部X线检查。应发动群众(包括教师与家长),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包括青春期卫生和性教育)和自幼培养儿童的卫生习惯。要注意增强儿童机体的抵抗力,如加强体育锻炼,合理供给营养,严格遵守合理的生活制度并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如按时接种卡介苗预防结核病等)。要注意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卫生(如用眼卫生、饮食卫生、书写阅读卫生等)要求,切实防止各种传染病,防止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等与学习负担过重和学习环境关系密切的疾病发生。
对结核病、传染性肝炎、沙眼、蛔虫等传染病除认真预防外还应积极治疗,同时切断其传染途径,防止感染及重复感染。治疗后,应定期复查,如沙眼复查应于治疗后1个月、3个月各进行一次,以便了解疗效。加强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有关各种学校常见病的防治原则详见以下各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