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xuewei zhengshu
表明学位获得者在学术上达到哪一级学位的证明文件。按198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我国的学位分级设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即大学本科毕业可被授予学士学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可被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学位授予及学位证书颁发工作,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严格按照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不仅要严格课程的考试考核,而且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论文,组织答辩,最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方能发给相应的学位获得者以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由学位授予单位统一编号填写加盖钢印公章及单位行政领导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为有效。如发现学位获得者不符合条件时,由学位委员会作出决定,取消学位资格,收回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