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禁忌接触的工业化学物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6条中规定,女职工孕期禁忌接触的工业化学物质如下:
❶女职工禁忌参加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❷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和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为什么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禁忌接触上述各类工业化学物质? 这是因为上述各类化学物质对妊娠母体的健康以及胎儿的发育成长有不良影响。例如高浓度的铅及其化合物,可使孕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增高;自然流产和早产率增高;并可影响胎儿发育,使低体重出生的发生率增高,还可影响小儿后天的智力发育。高浓度的汞及其化合物,可使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自然流产及早产的发生率增高,甲基汞还可使胎儿发生先天性甲基汞中毒。高浓度苯可使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增高,还有导致自然流产率增高的危险,并且孕妇对苯较为敏感,发生苯中毒的危险性增高。高浓度镉可影响胎儿发育,使其出生体重偏低。孕妇对铍敏感,易发生铍中毒。高浓度砷可影响胎儿发育,有使先天缺隐发生率增高的危险。氰化氢和一氧化碳是窒息性气体。氮氧化物及氯气属于刺激性气体,这四类物质均有使人发生急性中毒的危险。苯胺也有使人发生急性中毒的危险。凡有招致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对孕妇均属应禁忌的范畴。超过卫生标准的二硫化碳有使自然流产率增高的危险,并可影响胎儿发育,使行天缺隐的患病率增高。高浓度己内酰胺、氯乙烯和甲醛,均可使孕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增高。高浓度氯丁二烯和环氧乙烷,有使自然流产率增高的危险。许多抗癌药物都有致畸作用。孕期职业接触抗癌药的妇女,易发生自然流产,且有导致先天缺隐的危险。而己烯雌酚有经胎盘致癌的作用。孕期接触己烯雌酚,可使所生女性后代,于儿童期发生阴道癌的危险性增设,而男性后代发生外生殖器畸形的危险性增高。因此,孕期接触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无论其接触剂量大小,都应列为禁忌。工作生产中,可能接触到的化学物质有千百种。除上面所规定的十几种化学物质外,其他化学物质对妊娠妇女和胎儿发育的影响,尚未研究清楚,因此未列入孕期禁忌接触的范围。但这不等于孕期接触这些物质是安全的。为了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环境中所有的化学物质的浓度,都降低到国家规定的容许浓度以下,即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这是保护妇健康及胎儿正常发育成长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