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的出生及其宣告
在西方许多国家中,无论一个家庭有没有宗教观念,在一个新的生命诞生后,总有一些特殊的仪式。其作用在于,将这个新生儿逐渐介绍给社会,使其得到承认。只要确知婴儿即将诞生,做父亲的就在产妇分娩前的几周内用电话或其他形式告诉未来孩子的祖母、祖父、外祖母、外祖父以及其他的亲朋好友。作为产妇的亲朋好友只能在方便的时候才可以到医院中探视。但可以随时用电报、明信片、鲜花等东西表达对产妇的慰问。
一旦婴儿出生,就应该及时宣告。宣告可用信件或电话委托报纸在出生栏内登载出生宣告。宣告的内容简明扼要。只须说明什么人的妻子在何时何地喜产一子或一女即可。宣告上应该写明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如果未婚妇女生下孩子,通常报纸也会登载出生宣告。
孩子诞生后,一般应该在20—40天内向出生所在地区的出生登记处登记。无论孩子的父亲或母亲都可以前往登记,签名只要一个人就可以了。如果是未婚父母所生的孩子,若要用其父亲的姓载入登记册,登记时则必须是其父母双方在场;或者由作父亲的在一份特别格式的表格中作法定声明,但必须同时由一位律师或宣誓公证人为他的誓言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