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风化罪旧中国国民党政府刑法中规定的妨害社会风俗与教化的犯罪行为。包括:强奸,轮奸,强奸杀人,强制猥亵、奸淫或猥亵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利用权势为奸淫或猥亵行为,意图营利引诱或容留妇女与他人奸淫或为猥亵行为,散布或贩卖猥亵文字、图画以及其他用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等等。 妨害风化罪妨害社会风俗、伦理与教化的犯罪行为。旧中国国民党政府刑法就把强奸、轮奸、强奸杀人、强制猥亵,奸淫或猥亵14岁以上不满16岁女子,利用权势为奸淫或猥亵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引诱或容留妇女与他人奸淫或为猥亵行为,散布或贩卖猥亵文字、图画及其他用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等妨害社会风尚和习尚的行为,规定为妨害风化罪。我国现行刑法也把那些促使人们精神颓废、道德堕落并触犯刑律的行为规定为妨害社会风尚罪,依法给予制裁。它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等行为。这些妨害社会风尚,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而且也触犯了刑律,因而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