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官员法
关于奥地利公务员的法律。此法规定,各部门的公务人员录用主要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经过审查考核,由招聘委员会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出建议并在3个月内报部长批准。选拔提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也实行 “先公开招聘,后由领导机构决定” 的原则。此法一方面强调招聘人员的原则性,强调在招聘人员时,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训练公务人员,另外还规定公务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同时公务人员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良好地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严格遵守本行业、本部门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