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来合亦称“白来合”。傈僳语音译,意为“互相打杀”。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血族复仇械斗。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多因婚姻、土地、水源、债务、盗窃等纠纷所引起。事发时,先由头人(实扒)或中间人调解,一旦不能达成协议,则由当事人的一方提出械斗, 于是各自邀请负有复仇义务的近亲参加。械斗由头人指挥,青壮年男子是当然的战士,妇女一般只承担煮饭、送信以及护理伤员等事,但享有调停之权,习惯上对方不得射杀并须尊重她们。结束后死亡少的要赔偿死亡多的命金, 损失由一方当事人及参加者公摊,收益由另一方当事人及参加者获得。此种械斗在当时从无休止,少则数日,多达数年,对生产生活影响很大。解放初期,经调解减少,后逐渐绝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