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奏事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奏事官唐代诸道派遣官员入京奏事,称作奏事官。 奏事官官名。金置,属枢密院。源于宋代。其职掌有三:一为承受圣旨。系由皇帝单独召见,宣授旨意。退后可向下传达旨意或与近侍局批写。二为奏事。有必须请皇帝裁夺之事,入殿上章题奏,退后须立文字为据,称为“检目”。三是为省院议事作检目或拟奏。尚书省与枢密院在殿上议事时,奏事官在旁默记,议定归院后,立检目呈覆。枢密院赴尚书省议论之事,议定后由奏事官与尚书省的左右司官共同拟奏,呈覆宰相,再由左右司官上奏皇帝。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