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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天理人欲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天理人欲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惑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礼记·乐记》)
 注释
 ①知知:指心智产生知觉。②反躬:自我反省。③人化物:指心智受外物支配。
 译文
 人天生是爱静的,这是天性;感受外物后就有所触动,有了感性的欲望。外物的刺激使心智产生知觉,进而形成了喜好与厌恶的情感。好恶情感在内心得不到节制,知觉又受到外物的诱惑,不能够反省自己,天性就灭绝了。对外物的感受是无穷的,如果人的喜好和厌恶情感没有节制,那么受到外物的刺激,人心就随着外物变化而变化了。人受万物的支配,导致了灭绝天性而欲望泛滥。
 感悟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一味追逐物质享受必然导致心灵迷失、泯灭自我,社会也会陷入物欲横流的境地而难以自拔。先秦儒家“天理人欲”之辩,态度中和,远没有后来道学家“存天理,灭人欲”那样绝对和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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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人欲

 儒家哲学范畴。“天理” 和 “人欲”作为两个意义相对的伦理学范畴,最早出自《礼记·乐记》: “人化物者也,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按照传统解释,意思是: 人被外物所化,故泯灭其自然清静的天性,而恣纵其情欲。下文接着说: 结果,就产生了悖逆诈伪、淫逸作乱、强凌弱、众暴寡以及老幼孤独不得其所等等现象,所以先王要制订礼乐,来节制人欲。但在唐以前,儒家多讲人伦,讲修齐治平,偏于外,所以 “天理” 和 “人欲”也不是什么热门话题。到了宋代,由于受到佛道二教的严重挑战,儒学开始调整,即从外转向内,转向被佛道二教尤其是禅宗独占风光的心性世界,于是 “天理人欲” 之辨就成了儒学的中心话题。程颢、程颐兄弟甚至把 “天理”作为最高范畴,但 “天理” 的义蕴却是程氏兄弟 “自家体贴出来”的。据说,有一个 “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的永恒之 “理”,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不过是这一 “理”的体现,这显然是受到佛教华严宗 “理一分殊” 的启示。具体到人来说,这个天理就是 “性”,就是人心中的善端,即仁义礼智信,这些都是人生而具有的; 与天理对立的,便是所谓人欲,而人欲就是恶端。程颐的三传弟子朱熹对“天理人欲” 作了更精细、更深入的分析,指出天理人欲都是与生俱来的,即使是圣人,生下来也不可能没有人欲,“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 “,只要能 “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便能超凡人圣。近代以来,程朱理学 “存天理,灭人欲” 的主张在大多数中国人心中已经声名狼籍,尤其是程颐针对寡妇再嫁问题发表的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的看法,更是为人不齿。其实,程朱所谓 “人欲” 并非指 “饮食男女”,而是指在 “饮食男女” 方面过度的追求,“灭人欲” 也并非主张消灭食色二欲,而是清心寡欲,要人过一种克己的圣贤生活,这在某种意义上,与佛教的出家、道教的绝俗殊途同归。
天理人欲

213 天理人欲

宋明理学中关于 “存天理,灭人欲”禁欲主义政治伦理说教。原出《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认为天理和人欲互相排斥。宋代理学家对此加以发挥,认为 “礼、义、仁、智”等纲常伦理就是天理,而破坏危害“天理”的则是人的欲望,即人欲。朱熹进一步发展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认为“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宣扬所谓“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明王守仁也注重“存理灭欲”,强调“必欲将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此作圣之功也。”南宋陈亮、叶适反对将天理与人欲对立,明李贽则猛烈抨击禁人欲,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清戴震等均反对“存天理,灭人欲”。但自南宋后,“存天理,灭人欲”成为最重要的封建禁欲主义政治伦理教条。

☚ 三世说   修齐治平 ☛

天理人欲

简称“理欲”,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重大论题之一。儒家著作《礼记·乐记》认为天理人欲相互排斥。宋代程颐、程颢认为天理是“仁、义、礼、智、信”等纲常伦理,而人欲则是人的生活欲望,应严格辨别天理人欲。朱熹继承其理论,建立了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相结合的人性论。并认为“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宣扬“存天理、灭人欲”。陈亮、叶适等反对将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明清之际,王夫之认为天理即在人欲之中,天理乃是人欲之当然的准则,“终不离欲而别有理”。清代戴震认为理存于欲,还指出宋儒“所谓理者,同于酷吏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


天理人欲

简称“理欲”。原出《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宋明理学家就此展开争辩。宋儒所称“天理”,实即“仁、义、礼、智”之类纲常名教;“人欲”则为饮食、男女一类生活欲望。程颐要求“损人欲以复天理”;朱熹认为:“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明王守仁则主张以“致良知”去“达圣”:“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都是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南宋胡宏有“天理人欲,同体而异用”之说,承认二者的统一,但也是主张以“理”节“欲”。叶适、陈亮等人反对禁欲主义,力倡事功。认为“既无功利,则道义亦无用之虚语”。明清之际王夫之则明确指出:天理与人欲相统一,“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反对“离欲而别为理”。清戴震认为,“天理”离不开人情、人欲,“理者存乎欲”。并猛烈抨击宋明理学家们主张“存天理而灭人欲”,实为“以理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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