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区海上救助解放前,天津市没有专业海上救助机构。50年代,天津港区海上救助由天津港航监督代理,配有662千瓦远洋拖轮1艘,即“津救S号”,平日待命救助,冬季破冰护航。1959年成立天津市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1963年根据国务院指示,设天津救助站,有救助船、工作方驳各1艘。70年代中期,天津救助站更新救助工具,配备1艘1408千瓦的救助拖轮和打捞工程船。1976~1985年,该站配合天津港航监督实施海难救助91起(中国籍轮船70起,外籍21起)。至1990年,天津救助站又增添1408千瓦救助拖轮和潜水工作船各1艘,成为中国北方沿海重要的救助待命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