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计划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职能部门。1954年7月始设坐落在和平区南京路57号。1956年12月,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1960年6月,改为计划委员会。1967年12月,改称经济计划组。1968年7月,并人生产指挥部。1972年12月,重新成立计划委员会至今。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劳动工资、人口、民政、政法、社会保障等)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好它们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