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机构名。1992年成立。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领导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主要任务是:实施、管理国家教育部在天津行政区的全国统一考试、外国考试机构在天津的委托合作项目、中央及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或民间委托的各种考试,综合管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研究生的招生工作。1999年1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对天津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委员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决定天津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委员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998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招生和考试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主要出版物有《天津市高等教育考试报考指南》、《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报考指南》等。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处、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处、调研处、行政处八个处室和社会考试服务中心等三个附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