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水市司法机构。位于秦州区藉河东路。1950年2月,成立甘肃人民法院天水分庭,专署专员兼任庭长。1951年1月,改称甘肃省人民法院天水分院,分院院长仍由专员兼任,副庭长改任分院副院长。1956年1月,改称甘肃省天水专区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专区中院)。是年9月,成立中院司法行政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1985年7月,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成立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至2010年,市中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支队、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纪检监察室、技术室、信访室,共17个庭(部、队、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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