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水大辞典︱凡例 凡例 一、本辞典收录的词条,涵盖天水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辞典依据行业分类编排,共分为 16 个大类,77 个小类,3600 余个词条。 三、本辞典收录辞条资料上迄远古,下至 2010 年 12 月,个别词条内容为保证其完整性,下延至 2015 年。 四、同一类目下词条一般按专业分类,以时间为序;个别类目兼顾内容的完整性,以国家级、省级、县级的层级为准排序。 五、介于两个类目中的词条,根据其内容确定归属,只出现一次。 六、同一词条称谓,因其内容不同而有多种释义者,按照时间先后排序,如前加“①②③④……”以示区别。 七、词条按类别确定释文语序。按属性,基本内涵、发展变化的顺序编排。通俗的词条,略去定性。 八、本辞典纪年,民国以前用中国朝代帝王年号,以汉字表示,括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纪年采用民国纪年,用汉字表示,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采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九、本辞典收录的人物为已故的天水籍知名人物和在天水活动过的著名客籍人物。 十、人物排列以生年为序。 十一、本辞典用字一律使用国家公布的通用简化汉字,个别古人名、地名或引用的古文字,仍保留繁体字。 十二、地名称谓遵照历史上区划变更,一般不注今名。 十三、本辞典涉及的计量单位,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涉及历史上的度量衡单位,如“亩”“斤”“担”等,仍予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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