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区农业生产互助组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形式。天水境内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始于1950年。农户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及生产资料私有性质的基础上,结成以劳动、农具和牲畜等生产要素为主要互助对象的互助关系,共同劳动,换工互助。互助组的规模一般为几户或十几户,实行产品归各户的分配方式。1950年,天水分区共组建临时性和季节性互助组5143个,共有8.92万个劳动力参加,协作配合,取长补短,发展生产。1954年是全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高潮时期,共组建互助组67560个,入组农户达到263827户,占农户总数的67.7%(其中常年性的达到10292个,占总组数的15.23%,入组农户4.4万户,占总入组户的17%)。在整个互助组合作时期,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及收获物仍为农民个体所有,互助组发挥了个体经营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