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大理寺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主管大理寺的官员。《宋史·职官志》 : “大理寺,卿一人,掌折狱评刑鞫狱之事。” ☚ 三不归 座主 ☛ 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大理寺的主持官员。明代大理寺设大理寺卿一人,秩正三品。例见第十四回。 ☚ 开封府府尹 座主 ☛ 大理寺卿官名。大理寺长官。参见[大理寺]。 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官名。始置于唐代。其后历代沿用。主大理寺政令,掌断刑狱。《旧唐书·职官志》: “大理寺,卿1员,从三品; 少卿2员,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折狱祥刑之事。少卿为之贰。凡犯至流死,皆详而质之,以申刑部; 仍于中书、门下详复。凡吏曹补署法官,则与刑部尚书、侍郎议其人可否,然后注拟。” 历代大理寺卿职掌无大变化,吏员多少因事而异,其品秩或三品,或从三品也无太大变化,宋代虽定秩为从四品,但常以三品以上他官兼之。元代不置此官,一应刑狱事由刑部包揽。 ☚ 大都小伯 大都尉丞 ☛ 大理寺卿官名。汉景帝时始置,其前身为秦之廷尉,九卿之一。其后或称大理卿,或称廷尉。隋唐时为大理寺之长官,隋为正三品,唐为从三品。其职责为总理大理寺之事务以及量刑决狱。宋于神宗元丰年间始设卿。历代因之。 大理寺卿官名。秦有汉廷尉,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廷尉卿,北齐改称大理寺卿,为大理寺的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大理寺卿为从三品,明清为正三品。详见“大理寺”。 大理寺卿职事官名。 职源与沿革春秋晋文公(前697—前628)时已置大理官,掌“察理刑狱”(《韩诗外传》)。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廷尉为大理,系九卿之一(《汉书·百官表》上)。大理寺卿之官名,始自北齐(《隋书 ·百官志》中)。北宋前期不置。元丰二年虽置卿,但不除人,而以知大理寺卿代之。元丰五年行新官制,始以大理卿命官(《宋会要·职官》24之1、4、8)。 职掌总掌本寺左断刑、右治狱。凡刑狱之审讯、决断,卿得总管(《宋史·职官志》5《大理寺》)。 品位❶元丰新制从四品(《宋会要·职官》24之1)。 编制元丰新制定员一人。南宋建炎三年四月并省寺监,曾省卿,绍兴初复置(《宋会要·职官》24之4、《合璧后集》卷34《大理卿》)。 简称与别名❶大理卿。《曾巩集》卷25《大理卿制》:“折狱详刑之事,朕所重也。”《分纪》卷19《大理卿》:“元祐官品令 大理寺卿从三品。” 职源与沿革北魏有廷尉少卿(《魏书·官氏志》)。大理寺少卿始置于北齐(《隋书·百官志》中)。 宋沿置。 职掌❶宋前期,与判寺事官同掌断全国所上疑狱或冤案,送审刑院覆议(《宋会要·职官》24之1)。 品位❶宋前期,以朝官一员兼大理寺少卿事。其官品因唐制,唐为从四品上(《职源》)。 编制❶宋前期,限以朝官一员兼权大理少卿。 简称与别名❶大理少卿。《栾城集》卷29《林英大理少卿》:“尔以儒者,通于吏道。”《宋会要·职官》24之4:“大理寺……少卿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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