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大港城区东部、世纪大道北侧。建于1980年4月,下设信访部和业务部,有干部8人。1981年4月增设办公室、批捕科(刑检一科)、起诉科(刑检二科),干部有18人。1982年2月增设经济科。3月成立大港区检察委员会,8月成立院党组,全院干部36人。1983年12月,成立监所科、信访科和政工科,原有的两部取消,年底共有干部63人。1985年6月,信访科改为控申诉科,8月成立法纪科。1986年底全院共有干部80人。1990年9月,检察院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形成8科1室的结构。检察院主要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的各种权力。到1998年底,全院共有干警103人。1999年底,全院共设13个科室,分为刑检、反贪和综合三部,干警增至106人。检察院曾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等光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