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公司
伪满前期日伪限制华北工人进入东北的机构。“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主持的劳动统制委员会决定限制华北工人进入东北。1934年4月1日在天津日本特务机关长大迫中佐指导下,设大东公司于天津日本租界,专以招募和输送华北工人为业,向山东及其他各地派遣募集班员,通过把头对应募者进行调查,对身份确实并有保人者发给身份证并办理进入东北手续,否则拒绝其进入东北。1935年3月9日和21日,日本关东局和伪满民政部分别发表《外国劳动者取缔规则》,规定华北工人入境时必须呈验大东公司所发的身份证。同时,将大东公司改组为股本10万元的日本法人合资公司。总店迁至长春,支店设天津,并在大连等地设办事处。由于该公司的限制,华北工人进入东北的人数由1934年度的63万下降为1935年度的44万人,1936年度36万人,1937年度只有32万人。1938年1月满洲劳工协会成立, 翌年6月,大东公司的业务和机构并入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