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外资企业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外资企业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外资企业的法律。共28条。主要规定有:(1)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2)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3)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外资企业法我国外资企业管理的基本法律。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共24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法对外资企业的含义、设立外资企业的要求、外资企业的法律保护,以及外资企业的法律资格、举办或中止外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对外资企业的内部计划管理、会计核算、雇用职工 建立工会组织、财产保险、盈利分配、外汇事宜等也都作了详细规定。本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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