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信贷
中国银行为支持外贸企业在组织出口商品流转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此类贷款分为三种: (1) 短期性的商品流转贷款。贷款实行资金定额供应,分别按定额贷款、临时贷款、专项贷款三个账户进行管理。对非商品资金原则上不贷款。(2) 中期的出口产品生产中小型项目专项贷款。凡属生产出口工业品,以及农、副、土特产品的单位,用于挖潜、革新、改造和生产设备、种畜、种子等,均可贷款。贷款期限1年~3年。(3) 用卖方信贷方式支持外贸企业经销机械产品和船舶出口的中长期贷款。外贸企业在向生产企业收购出运后1年以上才能收回贷款所需资金,可申请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1年~5年以上为长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