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乙种存款ForeignExchange (Category B)Deposits
具有自然人地位的非居民以及按国家规定允许将外汇留给个人的居民在中国银行的外币存款。此种存款的对象主要包括: 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短期来华者,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驻华使领馆外籍人员,留学生、实习生等,以及按国家规定允许将外汇留给个人的中国人。可存入的外币为: (1) 由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携入可自由兑换的外汇;(2)携入的可自由兑换外钞、外币票据;(3)准备购置房屋的建筑侨汇;(4)其他经中国银行同意存入的外汇。存款分定期和活期两种。定期存款为记名式存单,整存整取。存期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四个档次。起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元的等值外汇。活期存款为存折户,可随时凭存折支取。起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元的等值外汇。存款的种类有美元、英镑、港元、联邦德国马克和日元五种。以其他外币存入,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上述货币入帐。存款利率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利率计息。
此种存款可以汇往中国境外,可以按公布的当日牌价兑换成人民币在中国境内使用。汇给国内亲属可按有关规定享有侨汇待遇。可以用来支付来华旅游的一切费用。在存款人出境时,可根据存款人要求,由中国银行酌情售给外钞。对于汇出汇款的货币种类,原则上应与存款货币种类相同。如汇出其他种类货币,要按外汇买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