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语言
泛指外交实践中使用的语言,是外交交往所使用的主要工具。外交语言属政治语育范畴,又分书面和口头两大类。书面语言按外交文书和文件的不同形式和格式各有差异,口头语言也分讲演、谈话、会谈、谈判、交涉、答记者问等不同类别。外交语言反映一国的意志、政策和态度,因而具有共同的特性和要求,主要表现为: 立场鲜明、精确无误、分寸恰当和纪律严明。外交语言有时含蓄、委婉、克制或使用“托辞”,因而被视作为“外交词令”,但有时则表现为明朗、直率、强硬,甚至激烈; 有时表现为刻板、庄严和官样文章,有时则表现为明快、幽默和富有文采。所以,外交语言常因人因事因需要而变化,并非千篇一律,而是风格多样和多姿多彩。但是,外交语言的种种不同表现方式都必须服从国家的利益。恰当而巧妙地运用外交语言,机智应对,随机应变,以阐明和捍卫本国的立场,是外交官必须具备的修养和基本功,也是一种艺术和技巧。古今中外的杰出外交家多是杰出的雄辩家。当代外交要求外交家掌握一门甚至多门外语。近代外交在欧洲形成时,拉丁语和法语曾先后是欧洲各国通用的外交语言。在当代外交中,英语已成为最通用的外交语言。但中、英、法、俄、西和阿拉伯6种语言被规定为联合国的正式语言。此外,学习驻在国语言也日益成为各国定向培训外交人员的一项基本内容。狭义的外交语言指外交实践中常用的术语,如外交团、最后通谍、受欢迎或不受欢迎的人、全权证书、国书等等。也有把外交语言只理解为外交词令的,如“无可奉告”等,但外交词令只是外交语言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