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合勒克农奴制
以剥削农民劳动为主的封建庄园制度。夏合勒克乡现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居民为维吾尔族。约在9~12世纪之间,新疆维吾尔族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建立起封建农奴制。到19世纪末,大部为封建地主经济所取代,只有极个别的偏僻乡村还保留着农奴制度,其中墨玉县夏合勒克乡最为典型。此制度中的社会成员按社会经济地位,划分为五个等级: 贵族;庄园管理者;全农、半农和帮农;仆役; 自由农与长工。
❶贵族,维吾尔语称“和加”,意为“圣人的后裔”,是庄园内的最高统治者,共十五个和加,却占有全乡耕地的百分之七十二点九,其大部分属自营庄园,役使农民以无偿劳役来耕种;仅以小部分作为份地交给农民,使农民依附于他们。
❷庄园管理者,包括总管、会计兼财产管理人员和侍从三种人,隶属于贵族,从生产到生活为贵族效力。
❸全农、半农和帮农,均为庄园的农奴。全农,即一家农民出一个全劳动力在和加自营庄园里整年劳动,全家可领到份地一份(约二十亩);半农,即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不足,无力承担全农劳役的农民,每十天要为和加干五天以上的活,故他们又称为“干五天活的人”,仅能领得半份份地;帮农,即经济状况比全农、半农更差的农民,一般只在和加庄园里从事各种劳动,只领很少的份地,其处境类似奴仆。
❹仆役,有男有女。他们有的世代为奴,有的是买来的儿童。在和加庄园中地位最低,主要从事家务劳动,没有份地和工钱,只能得到糊口的粮食和遮体的衣服。
❺自由农和长工。自由农不领份地,虽系自由身份,但也要为和加服劳役,承担各种捐税;长工,在庄园内人数不多,以低微工资受雇用。封建统治者在经济上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在政治上对农民实行罪恶压迫,同时还以“礼法”对农民进行思想束缚,导致广大农民失去劳动的兴趣和改进生产的能力,这就造成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长期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1951年的减租反霸运动和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夏合勒克乡的封建农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