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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士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士家

魏晋时对兵士家庭的称谓。士家子弟世代为兵。其身份高于奴婢低于平民。士家集中居住,另编户籍。《三国志·魏书·辛毗传》:“魏文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士家与南北朝时的军户、兵户、营户同义。

士家

士家

魏晋时兵士的家庭称谓,其身份高于奴婢,低于平民,是当时社会中较为低级的阶层。士家子弟世代为兵,或服挽船、养马、鼓吹等特定的劳役。其中的妇孺与尚未轮代的男丁,也要为官府耕田或服役。他们一般集中居住,单独编排户籍。为了保证士家不与平民相混淆,法律还规定士家的妻因夫死改嫁,或者女儿出嫁,都只能嫁给士家;军士逃亡,妻子儿女要被没为官奴婢或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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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家

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政府依附民。形成于三国初期。士及其家属合在一起叫士家、兵家、军户、兵户或营户;有单独的户籍,叫士籍、军贯、兵籍或军籍等;集中或随营居住。士的儿子叫士息、兵家子或卒家子,世代为兵,或被征为吏。身分地位低于编户齐民而高于奴婢。士不得为官游宦。 《魏书·抱嶷传》: “石荣籍贯兵伍,地隔宦流,处世无入朝之期,在生绝冠冕之望。”正常服役年限大约为十六到六十岁之间,但往往是“或年几八十,而犹伏隶,或年始七岁,而已从役。”(《宋书·自序》)职责是且耕且战,受剥削极重。《晋书·傅玄传》:“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士的女儿叫士女或兵家女,婚配一般在同类中进行,寡妇则例由政府配嫁。《三国志·魏志·钟毓传》:“士为侯,其妻不复配嫁。”士只有在立功封侯或皇帝的特殊恩诏下才能剔除士名,成为平民。《三国志·魏志·齐王芳纪》:“追赐(刘)整、(郑)象爵关中侯,各除士名,”《梁书·武帝纪》天监十七年诏:兵“男登六十,女年登五十,免为平民”。

士家

魏晋与南朝时,世代执兵役的称为士,其家庭通称士家。士家的社会地位低于民户,魏时即规定士家不得与平民为婚姻。晋代有关于士家服兵役的具体制度:凡家有二丁、三丁者,均取一人,四丁者取二人,六丁以上者取三人。参见“世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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