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股发行说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新股而编写的介绍公司有关情况的文字说明。增股发行说明书一般应包括下列事项:
❶公司的机构设置、组织结构;
❷公司经营范围与主要产品;
❸公司的发展过程与前景;
❹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资产负债情况;
❺公司本次增股发行的有关事项,如增股发行的原因及目的;
❻公司其他情况。增股发行说明书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起草,报政府指定的金融主管部门审定后,连同股票发行章程一起公布。
股份有限公司增股发行的主要原因是:
❶为了扩大经营而增资发行新股,具体又分二种情况:一是非增资的发行,即在原有注册资本不变情况下的发行。在授权资本制下,股份总数已记于公司章程,这些股份并不一定在初次发行时就全部发完,尚有未被认购的股份。公司根据需要增发其余的股份,可不必再经审批和登记,而直接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即可。公司注册资本并不增加。二是增资的发行,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总数已全部发行完毕后,为增资而发行新股。此时发行新股,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时还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股本变更登记。
❷因抵充资产增值而发行新股。此种作法一般在股票总额与公司实际资产总值严重不符的情况下采用。具体做法是将重估资产总值与原有总值之差的增值部分转为资本,并按原有股份比例增发给股东新股,股东无需另交股金。
❸因公司债券转化为股票而发行新股。
❹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要发行新股,按原有股份比例分配,股东不需另交股金。
❺分配股票股利要发行新股,股东也不需交纳股金。一般来讲,除初次发行股票后由于经营不善而面临重组、撤并或清算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它都不可能只在设立时一次性发行股票,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及业务的扩大,必然会再次、也可能是接连不断地增资发行新股以扩大经营本金。
股份公司在决定发行新股以后,不管发行对象是公司原有股东,还是公众,都有义务向股票投资者及增股发行审批机构介绍公司的有关情况,经批准增股发行以后,向社会公布增股发行说明书,它是股票投资者是否作出投资决策的一个主要依据。中国的股份制企业在向社会公开招股时公布的说明书内容一般包括: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股份公司的资本构成和经营范围;股份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状况以及发展前景;发行新股的目的和效益预测;发行新股的种类、发行总金额和发售方式及价格;承销机构名称、地址和承销金额及方式;增股发行范围和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发行的起止日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