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1996年5月13日发布 《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的规定》,境内居民外汇存款的汇出,依据其存款帐户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1)从外汇户中汇出。外汇户系由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汇入外汇转存款户。境内居民的外汇户存款可以自由汇出境外,在汇出金额上没有限制。(2)从外钞户中汇出。外钞户系指境内居民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境内居民的外钞户存款汇出境外时,不仅应当提供有关的文件,而且有金额的限制。如双程入境或单程出境的境内居民须持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办理汇出; 境内居民从境外购买药品、仪器、书刊或交纳自费留学的报名费、学费、生活费等情况下,须持发票、学校通知等证明文件办理汇出, 对于境内居民的境外直系亲属发生重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情况,须持境外公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我国驻华外使、领馆的证明,或病人所在医院的处方证明办理汇出。汇出金额在2 000美元以内的, 由存款银行审核; 汇出金额在2 000美元以上,不超过5 000美元的,由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审核;超过5 000美元的, 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的各分支机构,均可办理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