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藏语音译, 意为 “公有土地”。解放前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在封建领主制下残存的村社公有土地制度。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两重性。包括村社范围内的山林、荒地及绝户遗留下的份地。村社成员对该村社公有土地享有使用权。村社公有土地一经使用即成为封建领主分给他们的份地。使用份地的村社成员必须承担领主的差赋和乌拉, 实际上即沦为农奴。 基萨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