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程序
证券发行注册的主要程序是:
❶发行人从证券管理委员会领取并填写证券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公开说明书和注册公司的财务报表等内容。公开说明书的内容要真实、详尽。注册公司的财务报表随同申请上市发行证券的票面价格、期限、预期收益及该证券与公司其他证券关系的说明一并送到会计事务所核实,并出具一项核实证明。
❷注册申请书送主管当局审查。经审查,如发现遗漏、谎报、失实,要根据不同的情节给予不同的处理。如属一般情节,则通知注册申请人加以补正,如情节严重,主管机关得采取行政手段,终止其注册。申请书大致符合要求后,可在最后一次补正中宣布生效。
❸注册申请书在送达主管机关之前,发行人与承购商可以有初步的谈判,但不得有任何证券推销行为。在注册生效之前,发行人也不得有任何推销证券的行为。但发行人可以以下列方式作成买卖的要约:口头要约;刊登简单广告,仅载明证券发行人的名称,证券种类,面值以及从何处可以取得公开说明书等简要内容;组织公销集团。注册人生效后,发行人与承购人的契约成立,开始证券的发行推销。注册管理不包括政府债券、政府核准的其他证券、特定性质的公司或其业务范围不适宜公开的;不公开发行的证券亦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