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斯沃思1745—1807Oliver Ellsworth奥利弗·埃尔斯沃思。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1796—1801)。生于康涅狄格的温莎。初在耶鲁学院学习。1766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今普林斯顿大学)。1771年为律师。1775年移居哈特福德,积极投身政治活动。1777年当选大陆会议代表。1780年任康涅狄格参事会成员。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提出旨在调和大州与小州矛盾的《康涅狄格妥协案》。1789—1796年任国会参议员,任内首创参议员议事规则,并参与制定1789年《法院法》。1796年被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1799年被委派赴法国参与条约谈判。1801年归国后退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