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机构“中央税务机构”的对称。地方税务局系统所属的各税务机构。我国地方税务局系统是负责地方税收的专职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在行政上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并且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主要为地方税收工作服务。地方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州、盟一级的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一级的地方税务局,县以下设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对省级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业务的指导和协调,以及对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政策的监督等方面。省级地方税务局的局长人选由地方政府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意见后任免。 |